如果論文中因為引用導致重復率超標,那只能說是“過度引用”。 這種情況下,需要將一部分引用的內容,轉換為“間接引用”。 或者用自己的語言重新進行描述。 注意:“過度引用”也算是學術不端行為的一種。
全文有一個重復部分,一個部分是刪除被引用文獻的重復率,因此,一般來說,即使作者引用其他論文,也只需證明引文的模式是正確的。 一般情況下,它將被知網(wǎng)論文查重系統(tǒng)自動識別為引用部分,以綠色字體標記,并顯示刪除引用文獻的重復率。
參考文獻引用部分請用角標并腳注注明就不會算作重復。 這里所說的是在論文的結尾,引用的四個單詞占據(jù)一行,然后你引用的每個引用的條目,如下每個引用都有明顯的標簽,如: [Num],(Num)等,但是這個標簽應該是正常的、自動生成的或手動輸入的,括號中不能有標點符號,如: [Num.],這是錯誤的。 參考格式要正確,參考部分必須有標記,并在論文的參考部分進行標記,序列號與正文中的序列號一致。
引用文獻時,到底怎么做才可以不被檢測出來呢? 特別是對于很多第一次寫作論文的小白來說更是至關重要。 真相總是殘酷的。 結論如下: 標不標引用,查重結果都一樣。 也就是說引用的內容,只要重復,無論是被識別為引用還是抄襲,都會算進重復率,需要修改。 只有極少的學校才要求“去除引用復制比”低于X%,其他所有學校都是看“總文字復制比”。 換句話說,引用+抄襲的字數(shù)必須低于全文字數(shù)的X%,這個百分比就是學校所要求的查重率。